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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案:苹果的缩影与宿命(3)

经济参考报2012年02月07日08:45分类:尚品 奢侈品

核心提示:苹果公司的光辉很耀眼,苹果的产品很诱人,但苹果引发的名称权、商标权、专利权的纠纷也很扰人。作为最富有技术创新力的苹果公司,在企业的知识产权的谋划、布局上,存在着知识产权专家惊愕的“残缺”现象。本版推出系列专家评析,对苹果公司的商标权、专利权、知识产权战略问题进行探究。其中的经验、教训对我们的启发自不待言。

中国的iPhone商标

 

2002年,苹果公司在中国提出了iPhone商标申请,于2003年11月获得注册。但该iPhone商标只覆盖了计算机软件、硬件两类。

2004年汉王在电话机、手提电话、可视电话类别上注册i-phone商标,汉王的“i-Phone”定位为高端智能电话,融入了上网、可视电话及windows的某些功能,液晶屏幕也更大。在之前的2001年底,汉王第一款智能电话机问世,在手写输入的PDA上,加入了电话、短信等功能。当时中国电信正在部分地区试点“e家家”业务,汉王的智能电话机加入该计划,采用了“e-phone”(中文“e风”)商标,是中国第一款智能电话机,编号00001号产品被中国电信博物馆收藏。

2009年7月18日,苹果与汉王签订了365万美元的iPhone商标和解及转让协议。汉王放弃iPhone商标的原因,是进军通信领域并不算成功,内部业务部门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IPad商标

苹果公司自NEWTON平板电脑计划失败后,自2003年启动新方案,在乔布斯督促下屡经修改,终于2010年1月27日发布平板电脑iPad。此前业内猜测的名字有iSlate,iPad,iTablet,Mactablet等等,多不胜数。

Pad是垫子、便签本、纸拍簿的意思。所以iPad给人的联想是“我薄薄的平板电脑”。平板电脑是办公设备、上网工具、通讯电话、电子书、音视频播放器,还是导航仪?它什么都不是,但却包括了这些所有功能,预示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

富士通早在2003年3月就申请iPad商标,用于已上市的手机式计算机产品,其售价高达2000美元。美国专利商标局认为有关申请资料不全,和回应不及时,于2009年4月公告该商标申请视为放弃。在富士通补充材料后,该商标申请于9月1日进入公示阶段,继而遭到苹果公司的强烈异议。2010年4月17日富士通与苹果公司达成商标转让协议,业内猜测转让费高达400万美元。

现在美国专利商标局公布的有效iPad商标有7个,其中只有1个明确属于苹果公司。2个IPAD.COM商标,原始申请人并非苹果,不过有转让记录,受让人很可能是苹果公司。其他,1个工业用可编程电子驱动盘的IPad商标,属于西门子公司;1个在内衣、乳罩、短裤上使用的衬垫IPad商标,属于一家服装衬垫公司。失效商标中最早的一个IPad,授权于1973年8月13日,保护范围是人用疫苗。

令人遐想和猜疑的事情是,其余的18件有效商标申请中,约一半是IPAp-plicationDevelopment公司提出的。该公司引人注目地在相关类别上,注册了大量iPad商标。与购买台北唯冠商标的英国IP公司一样,这家公司也叫“知识产权申请发展公司”即IPApplicationDevel-opment,只是地址在美国。这就是传说中的白手套吗?这家公司应该是苹果的关联公司吧?否则,针对它的申请,苹果公司为什么不发起剧烈的诉讼?

 

【责任编辑: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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