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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彪反革命集团主犯中 邱会作为何判刑最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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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2013年04月22日09:51分类:史海 读书

核心提示:邱会作并不掩饰他同林彪之间的亲密关系。他常说:“我当然是林彪集团的成员。”“文革”前后,邱会作数次身处逆境,都因为林彪的帮助而得以解脱。 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中,邱会作的认罪态度是最好的。正因为如此,他最后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在其中也是最轻的。

毛泽东说:黄、吴、李、邱应该吃好,有资格吃好,也有钱吃好

“九·一三”事件发生十天之后,9月24日早晨8点30分,周恩来以毛泽东的名义在人民大会堂宣布:黄、吴、李、邱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反省自己的问题。

邱会作被带往北京顺义县卫戍区第3师师部,在那里生活了五年又三个月。开始,每天吃八角钱伙食,后来黄永胜向毛泽东、周恩来写信,提出改善伙食。

毛泽东说:黄、吴、李、邱应该吃好,有资格吃好,也有钱吃好。这样,从1971年11月1日起,邱会作的伙食就有了很大的改善。

邱会作后来说,这一时期的伙食,比他在总后机关和西山家中吃得还好,只有喝酒一条,周恩来没有答应。看押邱会作的卫戍部队接到上级指示:“把黄、吴、李、邱作为你们特殊的‘首长’看待,只管三条:不病、不逃、不死,其它都不管。”

1976年12月,邱会作被押解到北京秦城监狱。邱会作说:“除了未用刑罚外,我在各方面已是一位名符其实的囚徒。但是,伙食仍是一天一元钱。冬天,房内有暖气,半个月可以洗一次澡,可以蹲马桶解手,生活上并没有很大困难。”

1979年12月,中央派了一个审查组,重新审查邱会作的案子。审查组负责人说:“我们对中央负责,也对你邱会作本人负责。审查过程中,有任何违反纪律的事,如逼、供信,你可以直接报告中央,也可以将信件通过我们转交。”

1980年,由军委总政治部保卫部为关了近10年的黄、吴、李、邱补办了逮捕手续。是年12月,对他们和“四人帮”集团成员开始公审。邱会作说,从这时起,有几个月监狱对他们的伙食降为一般囚徒待遇,不再让他们服安眠药。可是,次年6月起又对他们恢复了每天一元钱的伙食标准,生活挺不错。

邱会作说,徒刑16年是从1971年林彪驾机出逃后他被软禁于北京卫戍区开始计算的。他认为,林彪集团的出现及自己追随林彪所犯的罪行,是现代中国存在的一种历史现象,把自己关起来也罢,判刑也罢,都是中央决定的,他的态度是服从。因此,宣读判决书时,他只高呼了一句“毛主席万岁”。

[责任编辑: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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