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棚户区改造获自治区奖励

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布通报,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通报,平南县在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中积极主动、成效明显,在考核中被评为优秀,今年获自治区给予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奖励。

平南县城湖棚户区建设项目一片区规划建设安置住房540套,住宅建筑面积近6万平方米,目前主体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装修,预计今年11月底建成交付。2020年以来,平南县紧紧围绕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序推进。

据悉,2020年自治区下达平南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列入国家新开工任务为1260套,该县于当年9月28日前就全部完成项目开工。目前平南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分别是城湖棚户区建设项目、老城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城东城西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和大安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共建设安置住房2730套,规划住宅建筑面积31.74万平方米,总投资26.54亿元。目前各个项目正按计划有序推进。(记者唐正芳)


编辑:赵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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