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高:“祠堂说事”打造基层治理新模式

近年来,江西省上高县以“祠堂说事”为载体,大力推行“有事到祠堂说,有理到祠堂讲,有纠纷到祠堂调”的基层治理模式,实现了自治、德治、法治“三治”的有机融合。

上高的“祠堂说事”源自村民自治的土办法“村民说事”。村里的一些麻烦事、困难事,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都在祠堂里面敞开心扉说一说、议一议,基本上都能得到解决。

“祠堂说事”由理事问事、群众说事、及时办事和定期评事四个环节组成,“说”就是敞开天窗说亮话,“办”就是“马上办”,既办村里的大事,也帮村民解决生活中的小事。

“遇事多商量,遇事能商量,就能赢得民心,村里的事情就能办好。”芦洲乡新桥村新屋组理事会长赵小龙说起“祠堂说事”经历,深有感触地说。

“祠堂说事”,“办”是关键。说了、议了,没有去办,等于白说白议。“‘祠堂说事’就是要让‘为民做主’转变成‘让民做主’,使村民有更多的知情权、话语权。群众的气顺了,上访的事也少了。”芦洲乡司法所长黄敏说。

如今,村里的事大伙一起商量,一起干,一起监督,早已成为许多村民的共识。

“你老房子没拆,这个新房就不能建。”“这个宅基地我花钱买的,凭什么不能建?”近日,田心镇江南村民陈荣与前来阻止他建房的村干部吵了起来。

“有话好好说,乡里乡亲,吵架解决不了问题,到祠堂里坐下来让大家评评理。”闻讯赶来的理事会长杨流牙劝阻道。一个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理事会成员、村里的老党员组成的“评判团”开始坐“堂”评案。

村民之间有纠纷,让理事会来调解。在祠堂里,坐着矛盾双方,还有村里的老干部、老党员、村民代表等组成的理事会成员。大家把事情讲一讲,把道理说一说,看似不可调节的矛盾,半天时间基本上就能协商解决好。

“每个乡镇还配备了一名法律顾问,我们要求乡镇司法所干部及法律顾问定期到村里进行普法宣传,提高村民的知法懂法用法的意识。”上高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余颂说。

据了解,目前,全县建立“祠堂说事”点136个,共收集社情民意295条,化解矛盾纠纷268起,议事436件,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如今,在上高,“祠堂说事”正深入人心,村民也实实在在感受到了新的变化,话语权更多了,乡风更文明了,矛盾纠纷变少了。(洪鸣 晏慧珍 晏芒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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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