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高:村规民约让乡村更文明

近年来,江西省上高县以村规民约的修订、执行、监督、内化为切入点,定规矩、立良俗、破陋习、扶正气,充分激发党员群众自我管理的主体意识,将传统道德化风成俗,以规立德滋养文明乡风,全县广大农村呈现出“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气象。

“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参加文化知识和技能培训,争做勤劳致富、科技致富的新型农民……”在芦洲乡黄山村,一块写有村规民约的宣传牌树立在村文化广场。

去年,上高对全县186个村(居)村规民约进行修订和完善。该县在充分调查研究及广泛深入群众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排查汇总村里的一些陈规陋习,有的放矢提出整改意见,集思广益制定符合村情、操作性强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规范自身言行。

上高建立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大力开展“先进个人、模范党员、文明信用户、五好家庭户”等荣誉称号评比创建活动,使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村民发挥正能量作用;对于违反村规民约的村民,采取口头教育、广播批评、公示栏通报等形式予以批评教育或适当处罚。  

同时,上高将“祠堂说事”作为加强村规民约管理的有力抓手,大力推行“有事到祠堂说,有理到祠堂讲,有纠纷到祠堂调”的基层治理模式,开展理事问事、群众说事、及时办事和定期评事,让“为民做主”转变成“让民做主”,实现农村基层有效自治,保证村规民约发挥应有的作用。在此基础上,上高还构建集“党建、服务、综治”为一体的网格化管理,按照村组大小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配备一名网格员,对于村民反映的民情、突发的状况、需要的服务、产生的问题,各级网格员在第一时间进行收集反馈处理,提高村规民约监督执行效率和水平。

文明乡风是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和有力保障。上高全面推行移风易俗,倡议“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将移风易俗、环境卫生、勤劳致富、家风家训等内容写进村规民约,“规”整好风气,“约”出新时尚

为促进村规民约落到实处,上高用好“红黑榜”,广泛开展“十佳上高人”“上高好人”评选活动,把履行村规民约情况作为评选重要依据。组织开展“好婆婆”“好媳妇”“好妯娌”等评选表彰,用良好的家风培育文明的乡风,以“孝善文化”根治村里存在的“赡养扯皮”“遗产纠纷”“厚葬薄养”等问题。此外,建设中国传统文化以及核心价值观文化墙,制作核心价值观小物件发放到村民手中,使村规民约中体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眼入心、入脑入行。(分析师洪鸣、通讯员晏慧珍、余颂晏芒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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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