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供暖计费:巧用政策可省钱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7年11月01日09:08分类:社会文化

中国金融信息网(记者王朋、屠国玺)从11月1日起,北方多地开启冬季供暖模式,供暖热力计费标准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目前,各地多以按热流量计费和按总面积计费方式为主,计费标准不一。专家提醒,碰到暖气不热、房子不住等情况,居民看懂政策可省钱。

每到供暖期都会有市民询问,“房子不住该咋办?” 遇到这种情况,各地多采取用户提前向供热企业申请,由供热企业降额收取暖气费的方式。在甘肃省兰州市,用户申请审核通过后,按热流量计费用户只需缴纳标准热费的30%,按总面积计费用户只需缴纳暖气费的10%,不需全额缴纳暖气费。

在供暖期内,居民碰到供暖设备故障、室内温度不高等情况该咋办?通常各地规定,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遇到不达标情况,各地供热单位通常采取及时组织抢修恢复供暖方式。在甘肃省兰州市,《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标准的,用户可以向供热单位投诉,因供热单位责任连续停止供热超过24小时的,需向用户退还当日热费。

冬季供暖是一件利民、惠民的暖心事,多地已开通供热服务热线用于解决用户供热问题。专家建议,用户遇到供暖问题,要及时通过热线沟通解决问题,“莫让暖心事变成闹心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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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