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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物业服务实行双轨制收费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5年07月16日16:26分类:社会文化

核心提示:为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良性运转,宁夏近日出台规定,物业服务将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双轨制收费。

新华社邹欣媛 杨蕊馨

银川(CNFIN.COM / XINHUA08.COM)--为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良性运转,宁夏近日出台规定,物业服务将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双轨制收费。

此次出台的《关于加强宁夏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民安置住宅小区和老旧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宁夏将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而商品住房和非住宅或接受业主委托开展特约服务等其他物业服务以及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

该通知规定,各市、县(区)主管部门及时制定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及相应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基准价与浮动幅度;制定物业服务基准价格时应召开价格听证会;建立物业服务价格和服务成本联动机制,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

同时,对在商品住宅小区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住房,业主属于低收入家庭的,将明确具体的优惠价格及补贴政策。

[责任编辑:吴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