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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回应“公务员设职业年金造成新的制度不公”

人民网2015年01月20日10:43分类:社会文化

核心提示: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近日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现场回答记者提问,并回应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并轨诸多热点问题。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近日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现场回答记者提问,并回应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并轨诸多热点问题。

不“吃”企业结存养老保险基金

有媒体记者提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没有基金的积累,会不会出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情况?

胡晓义明确回答,不会。他指出,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六条中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

“之所以这样规定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混用,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供款渠道,主要是财政资金的供给,所以各级财政还是要负重要的责任。”胡晓义说,另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扶养比,也就是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比例。

“现在企业的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比例关系大致是3:1,而事业单位高得多,大概是2.5:1,而机关更高大概是2:1。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抚养比的不平衡,更不应该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混用,还是要坚持以财政供款为主的资金渠道。”胡晓义说,所以落实国务院《决定》关于“单独建账,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就不会出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吃”企业结存基金的情况,因此,大家不必有这种担心。

目前财务安排上不存在问题

按照国务院《决定》方案,养老金并轨后部分公务员过去工作年限将视同缴费年限,专家认为财政短期内将承受巨大变化。这么多钱将怎么筹措?

胡晓义在回答提问时坦诚确实存在一定压力,但也表示,通过多年改革已经摸索了可行的路径,即把集中的问题分散来处理,用时间的推移来逐步解决这个问题。实际上,现在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现收现付,部分积累,主要是代际赡养的模式,工作的一代缴费来供养已经退休的一代。所以实际上不完全是看上去那样同时筹措两笔巨额资金,而是可以做财务上的转化。

胡晓义表示,当然,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将来的负担会越来越重,这需要做长期的制度安排。但就现实财政能力而言,我们完全可以安排好现在的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目前,财务安排上不存在问题,对长远的资金平衡问题我们要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养老基金投资运营已经纳入顶层设计

另外,公务员养老保险并入社保之后,整个养老基金盘子越来越大,一直存在着保值增值的投资运营压力,在未来养老基金盘子更大的情况下,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有什么新举措?

对于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胡晓义表示,进行结存基金的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将得到更多的收益,使未来养老保险的财务基础更加雄厚。而这个问题已列入到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总体方案中,会尽早的提出一个具体方案,供中央决策。

企业未设立职业年金因为情况千差万别

此次,国务院《决定》方案还有个重大的亮点,就是设立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按照《决定》,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有观点认为,用财政的钱缴纳职业年金会造成制度上新的不公平?胡晓义对此也进行了解释。

胡晓义表示,问题的实质在于如何引导企业年金更快的发展,使更多的企业职工能够不但有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而且有补充养老保险的补充保障,这样有利于整个社会公平。

胡晓义表示,目前为止,政府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包括企业年金缴费的税收优惠政策。2014年1月1日开始施行企业年金的有关新规定,不仅个人缴费部分延交个人所得税,而且在投资收益进入到个人账户的部分也是延交个人所得税,这都是一些积极的信号。当然这需要一个发展过程,因为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显然是有经济实力的企业才能够更早更快的为企业职工建立企业年金,经济实力差的可能没法考虑。

大多数公务员待遇水平都会有所增加

对于一个公务员来说,改革前和改革后退休的,每个月养老金领到的标准有什么样的变化,可能是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胡晓义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具体到每个人计算方式会非常细致,要按照文件规定,需要按照自己的具体情况计算。但从政策设计上考虑,显然我们希望改革后大家的待遇水平不降低,而且能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地有所提升,这是政策考虑的基点。从这个基点出发,至少我有这样的信心,对绝大多数人来讲,如果不是极特殊情况,待遇水平都会有所增加,至少是不降低。

“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到底改了什么?第一,改了一个制度模式。原来单位自己管自己的退休人员,现在变成了一种社会化的制度安排。每个单位不管人多人少,都按照同样标准交钱,然后形成一个基金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待遇。这样单位退休抚养比不平衡就被分散掉了,这是改革,就是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第二,改了待遇确定机制或者叫做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原来的计发办法是参照两个因素,一个是以退休前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计发基数;另一个是按工作年限分档,10年以下、20年、30年、35年,当然分档有好处,但这个比较粗。如果在一个十年段,21年和29年没有区别,31年和34年没有区别。而改革后这个机制变了,是按照缴费年限和缴费的工资来计算的。所以体现了一个导向,缴费越长肯定待遇越高,缴费水平越高,待遇越高。还有一个技术上的转变,就是细化到每一年甚至每个月的缴费,从而体现了一个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这是很大的机制变化。”胡晓义说。

已退休老人养老金不再由本单位发放

对于有记者提问,很多自收自支单位非常关心这个问题,已经退休的这些老人,他们的养老金以后是由原单位发还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

胡晓义回答说,不再由本单位来发了。“根据新规定,对于所有单位,包括自收自支单位所要履行的责任,就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数和比例缴费,然后为职工按照规定的基数和比例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本单位的退休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金是由改革后形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 胡晓义说,由于改变了单位管自己的职工养老,调整为社会化制度安排,待遇将更有保障。

[责任编辑:李昊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