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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广场舞噪音 广州新规保障“安静权”

参考消息网2014年11月04日17:00分类:社会文化

核心提示:对内地的很多城市居民而言,享受安静的权利仍是一个新概念。目前,城镇化速度过快已造成很多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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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广场舞的大妈 资料图片

在广州一些地方,广场舞非常盛行。跳广场舞的大妈们打开音响,用震耳欲聋的音乐吵醒邻居,但很快她们就必须对这种做法三思而行了。

据香港《南华早报》网站11月1日报道,《广州市公园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已在10月28日提交给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其对公园噪声的限制措施进行了较大调整。

一旦获得通过,该条例将禁止在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50米内区域跳广场舞。同时限时时间段也调整为13时至15时及晚上10时至次日上午8时。违反上述规定的人最高可被罚款1000元人民币

这意味着广州“跳广场舞的大妈们”将不得不收起扇子,关掉扩音器。

广场舞非常受大妈们欢迎,她们经常在早晨或饭后聚集在一块,伴随着扩音器里放出的音乐跳舞。但她们没有固定的风格——从传统的扇子舞、彩绸舞到节奏感很强的韩国流行舞。

大妈们说,跳广场舞不仅有益身体健康,而且还让她们精神愉悦,因为这是交朋友和提振情绪的一种好方法。

但是,存在着噪声问题。一些地方的居民对广场舞提出强烈批评,噪声让他们无法休息,而且还影响孩子们做作业。

内地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为不同区域设定了标准,但这些规定过于宽泛,需要地方政府制定实施细则。

对内地的很多城市居民而言,享受安静的权利仍是一个新概念。目前,城镇化速度过快已造成很多摩擦。

这项条例草案是迈向公众意识到噪声污染的一步,而且将给予居民要求降低噪声的坚实法律基础。

但是,如何严格执行上述条例仍是一个问题。

爱跳广场舞的广州居民刘少珍(音)说:“这些限制措施是可以接受的,但谁来负责执行?在广州有很多人跳广场舞,我不知道是否有足够的人来监督。”

跳广场舞的大妈与居民之间的紧张关系还反映出内地老年人缺少娱乐活动的选择。现在,老年人已占中国总人口的近六分之一,预计到2020年中国的老年人口将增至2.48亿。

刘少珍说:“政府不应仅仅禁止我们跳舞,而是应当为我们提供跳舞的场所,这样我们的音乐就不会扰民。跳广场舞不仅是一种锻炼方式,而且还是一种放松方式。它满足了社会需求,政府应当关心我们。”

[责任编辑:刘少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