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评级公司的发家史(6)
为何评级机构这么牛?市场患了“评级瘾”
2006年美国 《信用评级机构改革法案》首次确立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权力。但有意思的是,这一法案既未对这些机构的具体评级模式和收费形式加以限制,也没有明确对评级结果的问责机制,反而规定了该委员会不得干涉NRSRO评级方法、指标以及评级程序的科学、合理性等重要方面。这样的“监管”漏洞重重。这也是为什么评级机构能“无法无天”的重要原因。
一年前,美国监管层就有意消灭评级机构,他们曾向各方征求意见,但得到的核心答复是:别乱来。美国联邦储蓄保险公司表示,总体来说,收到的答复中没有具体的替代品建议。大多回复称,信用评级是评估信用风险的可靠工具。美国货币管理局的威尔逊也表示,大部分答复都希望管理局在法规中继续使用信用评级
评级机构的影响力早已渗入全球金融机构的骨髓里。比如,在确定银行必需增加存款量的过程中,若不参考信用评级,银行不敢轻易决定。中小银行声称,除了采纳操作相对简便、价格低廉的信用评级,他们别无选择,如果被迫寻找其他途径,他们与大型银行的竞争将更为艰难。大型银行则称,如果不使用信用评级,他们就很难与使用评级的国外银行抗衡。
的确,根据美联储的报告,摆脱信用评级将对全球银行体系产生极大冲击力,还会让美国银行业失去竞争力。哪怕是最恨评级机构的欧洲人也无法与其划清界限。美国货币管理局的大卫·威尔逊指出,就连最新的《巴塞尔协议Ⅲ》依然使用信用评级作为信用信誉评判标准。“如果多德法案939A条款扼杀了三大评级机构,美国的资本标准就无法与国际通用标准保持一致。”
危机之后,著名投资者朱尔斯·克罗尔在2010年成立了“克罗尔证券评级公司”,希望给投资者提供一种新的选择。然而克罗尔发现,投资者在购买股票之前,通常“要求”企业具有评级三巨头之一出具的评级。“这无疑说明,现行体制正不断巩固三大评级机构的地位。”
对评级机构的依赖不仅限于银行业和监管层。那些3年前被评级机构整得血本无归的投资者们,也不希望三大评级机构消失。评级公司Rapid Ratings(快评)首席执行官盖勒特说:“许多市场人士支持维持现状,他们能从中获益。”如果投资者没有了信用评级,他们就不得不自己做信用分析。要是分析错了,他们还没法责怪那些该死的评级公司!
正如盖勒特所言,评级的诱惑源于逃避责任。信用评级确实帮助了投资者在市场上博弈,在华尔街熟知的“评级套利”中,被法律禁止购买无评级证券的基金纷纷购买“低评级、高收益”的股票获利。由此,市场开始大量追逐那些评级与实际严重不符的公司。也正是评级套利,在次贷疯狂的顶峰时期,将危险的抵押债券推向需求的顶点。
【责任编辑:张韵】